近日,有媒體曝光了云南省冶金集團總公司原黨委副書記、云南金鼎鋅業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楊道群違紀違法案情。楊道群挖空心思逃避監管,試圖讓受賄行為“合法化”的情節引人關注。
為遮掩自己的受賄行為,給贓款披上“合法”外衣,楊道群可謂費盡心機。楊道群擔任金鼎鋅業公司黨委書記期間,任由出資方之一宏達集團抽逃資金、先貨后款占用金鼎鋅業公司資金。2009年底,已退休的楊道群讓宏達集團收購其兒子擔任法人的公司,并要求評估公司提高擬收購公司資產評估價值,虛增資產價值人民幣3360.81萬元。楊道群父子倆“導演”的公司收購劇,看似程序合規合法,卻是名副其實的收受賄賂。如此費盡周折,幻想用合法途徑掩蓋受賄事實,說到底,是心存僥幸,對于“隱蔽”的手段有一定自信。但事實證明,這不過是癡心妄想。2019年4月,在退休13年后,楊道群接受組織審查調查,3360.81萬元人民幣被依法認定為父子共同受賄。
妄圖將受賄“合法化”純屬自欺欺人。但現實中,此類披著“合法化”外衣受賄的現象卻并不少見。有的打著公平交易的幌子,以明顯低于或高于市場的價格買入或賣出商品;有的假借委托理財的名義“空手套白狼”,不用實際出資就能投資證券、期貨或其他理財產品;有的以他人名義收受房屋、汽車等物品,實際自己使用……如此種種,可謂絞盡腦汁、煞費苦心。然而,事實反復證明,受賄再怎么變通也是受賄。如此花樣百出的受賄方式,看似“天衣無縫”“滴水不漏”,其實不過是穿上了“皇帝的新衣”,到頭來只會聰明反被聰明誤,竹籃打水一場空。
前車之鑒,后事之師。廣大黨員干部要秉公用權、廉潔用權,牢記“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”的道理,不要指望既當官又發財。黨組織要強化對關鍵崗位、重點人員特別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監督。紀檢監察機關要從嚴查處靠企吃企、設租尋租、關聯交易、內外勾結等腐敗問題,不斷提升監督質效。(《中國紀檢監察報》2020年12月29日02版)